模拟刑事审判,还原庭审现场——法学院第八期模拟法庭公演圆满结束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5-30动态浏览次数:334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落下,审判长庄严地宣布开始庭审,公诉人和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均已准备就绪。528晚,在奉贤校区外语楼E417室,对一起关于2名被告人涉嫌抢劫犯罪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审判”,从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到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审判程序”持续了1个小时。

   实际上,这并非一次真实的庭审,而是法学院举行的的第八期模拟法庭公演,模拟审判的案件改编自真实刑事案例,全部诉讼参与人角色由二年级本科生担任,周登谅副教授担任指导老师。此外,本次公演还邀请了奉贤区人民法院的2名法官作为专家评审。

模拟庭审开始,首先,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全体起立迎接合议庭入场。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辩护人对公诉人的起诉状作出了答辩。随后进入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书证、鉴定意见、电子证据等多份证据,并分别对证据的相关性和合法性进行了说明,辩护人也提出了相关证据。法庭调查结束,合议庭将法庭争议焦点归纳为:“被告人是否构成以暴力抗拒抓捕行为”、“是否构成教唆犯罪”以及“2名被告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和有无主从犯之分”三个方面。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从事实和证据两个方面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庭辩论环节结束后,2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宣布判决结果。

模拟庭审结束后,奉贤区人民法院刑庭李法官对本次模拟庭审进行了中肯的评价。“庭审的顺利进行、庭审的效果和质量离不开庭审前的充分准备”李法官说。他认为本次模拟庭审的效果不错,从中可以看出 “同学们准备充分、表演专业,有很好的驾驭能力”,并且认为参与表演的同学们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储备。最后,针对本次模拟庭审的程序,李法官提出了很多的建议和意见,令同学们感觉受益颇多。

最后,周登谅对本次模拟法庭进行了总结。他说,对于法学专业学习而言,法律的知识和经验,二者同等重要,而模拟法庭正是为同学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和机会,对于实践经验的获得大有裨益。他鼓励同学们多参与模拟法庭,充分利用实践的机会,更加有效地学好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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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是法学院一项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旨在将巩固课堂上的理论知识,将理论运用于实践。2007年开始,第一期模拟法庭正式开始启动,至今已公演了8期,模拟的庭审程序也是多样化的,涉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程序。外语楼E417作为专门的模拟法庭教室,按照真实的法庭格局设计,配备专业的设施和设备,服装道具等一应俱全。每年的公演都会经过精心的准备,也有很多其他专业的学生前来观摩和旁听。

据悉,为了丰富模拟法庭教学,使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模拟审判的过程,法学院近期正在积极筹划引进模拟法庭教学软件,希望提供实时的师生互动交流平台,有助于教师更好的指导学生,也有助于学生间相互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