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师生举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活动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3-17动态浏览次数:270

20131025,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是自1993年该法颁布20年后的首次修改。修改后的法律将于201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施行。新通过的法律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网购消费者后悔权;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进一步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加重对违法经营的惩罚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明确了经营者的义务。为此,华东理工大学工会协同法学院师生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内容进行了宣传活动,将新法信息及维权意识传递给大家。314日中午,在徐汇校区的迎宾路上,来自工会的老师、法学院的徐明、张慧平老师以及研究生同学们为华理师生搭建起了法律咨询展台,为大家解答法律问题。

法学院研究生会的同学们为了此次宣传活动,精心整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修改的重点及亮点,并将其制作成宣传册于活动当天向华理师生发放,让大家更加了解法律修改的内容,切实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另外,活动当天还专门设置了法律咨询服务,由来自法学院的张慧平、徐明老师为华理师生解答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权利保障问题。法律咨询展台吸引了许多师生前来咨询,诸如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重点、消费者在退货中所要注意的问题、消费者在网购中所面临的问题以及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的处理问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法学院的老师都一一进行了解答,为华理师生解决了法律困惑。

315日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正式实施之际,此次宣传活动很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内容进行了宣传,大力提倡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并且通过法律咨询的方式为师生们解答了相关的法律疑惑,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