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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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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下午,法学院院长彭德雷、副院长周登谅一行赴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参加签约交流活动。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龚清华、执行主任王青川出席本次活动。 龚清华首先对华理的到访表示欢迎。他指出华东理工大学作为一所国内知名的高等院校,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专业团队。双方的合作,顺应了学术研究与实务操作的双重需求,期待能为上海的法治化发展贡献力量。 彭德雷首先感谢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的热情接待,并简要介绍了法学院的历史沿革、优势学科和近年来的发展成果,同时就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特色项目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合作构想。他指出,产学研合作是推动法学理论创新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不仅能够促进高校与实务部门的深度融合,更能为法学理论的创新注入新的活力。他期待华理法学院能够与中浩所形成深度合作,整合双方的优势资源,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实践机会,共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和扎实专业素养的卓越法治人才。 随后,龚清华与彭德雷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王青川与周登谅共同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正式成为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这将为法律实践与学术研究的结合奠定良好的基础。 签约仪式结束后,双方与会人员围绕法律职业的前景、法律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律师职业的知识技能储备等问题展开了充分的交流并达成共识。 法学院教师代表郭红伟及部分学生代表,上海市中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晋龙、马艺林、管军、徐维、马静静以及实习律师代表李合芜等参加上述交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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