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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展第四次集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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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下午,法学院在团结三楼310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四次集中学习。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龚跃出席。法学院党委书记丁灏主持读书班学习。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建国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他从深刻认识遵守生活纪律的必要性、生活纪律违纪行为类别等方面作了阐述,并对照《条例》原文进行了逐条解读。 在专题交流研讨环节,丁灏和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彭德雷,副院长周登谅、孙晓东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分管工作交流了学习体会。大家表示,生活纪律的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党员干部要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将深刻领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要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龚跃全程参与了集中学习。他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更加突出政治建设,更加突出全面系统,更加突出党员干部的担当责任、更加突出党纪国法的贯通。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 对法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龚跃强调,一要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延伸,是对主题教育成果的巩固。法学院要在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律知识体系工作中作出贡献。二要与学院治理相结合。管理出效益,治理出水平。学院要坚持科学治理、民主治理、依法治理,坚持以师生为中心,充分听取师生的意见,注重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制度的执行。三要与学院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员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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