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5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4-09-25 作者: 访问次数: 311

法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录取工作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录取办法》执行,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法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法学

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

名额

7

5

5

    二、录取原则

因招生名额有限,遵循“先到先得,择优录取”原则。

三、考生报名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个人信息,并申报我院相关专业:法学、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四、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发布或电话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内予以确认。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面试

2、复试内容及分值(满分100分):外语口语交流能力(10),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90)

六、复试录取流程

我院复试分1-2批进行, 20141015日前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第一批复试安排:

1、报到:108日下午2:00-4:00;地点:徐汇校区五教四楼417室,

报到携带材料:

1)考生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大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可以提供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以及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相关材料。

2、政策宣讲: 108日下午2:00-4:30,地点:徐汇校区五教四楼法学院会议室

3、面试109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徐汇校区五教四楼法学院会议室

4、公布待录取:时间为109日当天,地点:徐汇校区五教四楼法学院橱窗

5确认“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师生互选,确认导师(考生可以提前联系导师)。

第二批复试安排:是否组织第二批复试视剩余名额和生源情况待定。

七、其他

本细则由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电话: 021-64253768

邮箱:puyangzlw@163.com

办公室: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五教417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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