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由我校法学院、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办,能源与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承办的法学院建院20周年系列讲座暨华理-金茂能源法律讲坛第十四期在徐汇校区逸夫楼第一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以“生态环境法典与自然公产观”为主题,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碳中和研究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巩固担任主讲嘉宾。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荣良律师,我校能源与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魏圣香副教授、青年教师张佳玮博士担任与谈嘉宾,能源与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董溯战教授主持讲座。

巩固教授围绕自然公产观与环境法的发展演变、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度创新及其面临的法理挑战展开深入阐述。他指出,传统环境法侧重于污染防治和损害预防,而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生态环境的公共价值日益凸显,环境法的保护目标逐渐由消极防范环境危害向积极保护和实现生态价值拓展。在此基础上,巩固教授以自然公产观为切入点,结合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分析了生态环境法典所体现的自然公产理念,并指出现行法律体系在公共财产的法律定位和制度衔接方面仍存在不足。他提出,应当突破传统私产观念的局限,完善自然公产的法理基础与制度体系,为生态环境法典的有效实施提供支撑。
在交流环节,与会师生围绕自然公产保护与私人权益的协调、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法律性质等问题展开讨论,深化了大家对相关理论与制度问题的认识。
本次讲座立足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从自然公产观这一视角探讨生态环境法治的理论发展与制度创新,不仅拓宽了师生对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解,也为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