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由我校法学院主办、能源与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承办的“华理-金茂能源法律讲坛”第十期在徐汇校区逸夫楼第一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期讲坛特邀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梓太担任主讲嘉宾。张梓太围绕“中国需要一部怎样的生态环境法典”作了一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题报告。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修光利,法学院副教授莫神星和张婧老师为与谈人;能源与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董溯战教授主持报告会。法学院教师王雨彤做学术总结。

张梓太结合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进程系统阐释了环境法的适度法典化问题。他认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人民为中心、从国情实际出发等基本原则,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体系化、法典化。他指出,生态环境法典应采用“适度法典化”路径。他主张按照三种方式处理现有法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10部法律纳入法典后不再保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涉及生态要素的法律选择纳入,原法律继续保留;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新领域作出原则性规定,为未来发展留出空间。他认为,上述模式强调简约化传统,注重逻辑主线和实施效率。他强调,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是立足中国实际的法治创新,应汲取中国传统的生态智慧,继承古代简约化的法典编纂传统。他认为,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不是终点,而是一个新的起点;随着法典的出台实施,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将进入更加系统化、规范化、高效化的新阶段。他强调,这部凝聚着中华传统生态智慧与现代法治理念的法典,不仅将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也将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在互动环节,张梓太就“环境法和能源法的关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否应当入典”“环境法领域是否会建立体现能源法特色的技术促进制度”等问题逐一进行解答,现场互动气氛热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