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中国能源战略与法律研讨会成功举办

作者:摄影:审核:孙晓东发布时间:2025-01-08动态浏览次数:11

      12月21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碳中和专委会、华东政法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主办,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院、华东理工大学能源与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第十二届中国能源战略与法律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成功举行。国家电投集团经济技术研究咨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中国能源研究会碳中和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何勇健和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分别致辞,华东理工大学校办副主任兼法务办主任、能源与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董溯战参会并发言。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30余位国内专家与会。

      第一单元报告和交流由国家电投集团经济技术研究咨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中国能源研究会碳中和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何勇健主持,6位专家先后发言。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能源研究会碳中和专委会主任委员江冰以“‘碳中和’的战略价值”为题,深入探讨了“碳中和”战略的战略价值,强调了《能源法》的通过为双碳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主任唐明毅以“学习《能源法》的几点体会”为题,指出《能源法》系统整合了能源规划、市场规则、反垄断、国际事务、价格监管和储备管理等多项制度,彰显了中国在能源法治建设上的制度自信。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顾问吴钟瑚先生以“《能源法》的亮点”为题,指出《能源法》的核心章节不仅具有宣示性,更具行动性和纲领性,准确定位了化石能源与非化石能源的关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凤翱以“《能源法》对推动能源革命的保障”为题,详细解读了《能源法》如何通过确立基本原则、完善能源规划、推动能源消费与供给革命、支持能源科技创新以及构建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为能源革命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富国以“能源法、能源财政和采购政策在绿色技术创新和能源转型中的作用”为题,指出在公共部门采购中,绿色能源和清洁能源的需求量可观,能够形成强大的市场驱动力,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和能源转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璐以“降碳与减污协同法律机制塑形”为题,强调降碳与减污在现行法律制度安排中存在不同的制度进路,降碳与减污的协同需要在法律层面实现市场机制与行政管制的功能互补。

      第二单元报告和交流由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柯坚主持,5位专家先后发言。国际能源署署长特别顾问、国家能源局原国际司副司长安丰全以“能源法与能源国际合作”为题,建议通过制度安排,充分利用全球市场资源,推动能源体系的开放与创新发展,并确保合作的平等互利。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管合张利宾以“能源产业链的秩序与法律规范”为题,强调能源项目的复杂性和跨国性决定了需要深入理解国际能源法律规范,并提升国际能源争议的处理能力。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律部主任董曦以“能源革命与经济社会发展”为题,强调了未来的能源体系建设需要注重智能化、数字化的发展,结合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提升能源系统的协同效率和响应能力。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国兴以“《能源法》与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题,强调能源市场改革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推动,能源法不仅需要涵盖能源生产和供应的各个环节,还应涉及法律、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解君以“‘碳中和’目标下的《能源法》着力点”为题,聚焦能源法在协调多元化目标和价值体系中的功能,主张建立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确保碳达峰与能源安全的协调统一。

      第三单元报告和交流由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王文革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荣良主持,5位专家先后发言。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柯坚教授以”《能源法》安全价值的目标耦合与规范协同”为题,强调《能源法》不仅关注能源供给的安全性,还要关注能源生态安全,两者之间存在紧密的耦合关系。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田其云教授以“《能源法》与海上能源助力碳中和的实现”为题,呼吁政府应加强对海洋能源项目的监管,制定具体法律规范,保障海洋能源的有序开发和利用。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文绪武教授以“《能源法》的坚守与超越:基于中巴能源合作”为题,指出能源国际合作不仅需要双边协议和政策支持,还需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和风险管理机制。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原理事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张勇以“《能源法》尚未解决的几个问题”为题,强调能源法需要根据实践不断调整和完善,并指出现行法律制度设计和执行层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北方工业大学副教授、博士陈兴华以“国能源监管的实践探索与理论辨析”为题,指出能源监管需要明确监管主体,区分监管与督查职能,并建议建立专门的能源监管机构,以覆盖整个能源领域。

      第四单元报告和交流由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田其云主持,6位专家先后发言。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董溯战教授以“氢能立法与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题,主张制定具体法律规范,明确氢能技术创新的激励措施,推动氢能产业链的全方位发展,确保氢能产业在能源转型中的核心地位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上海海事大学教授王慧以“法律如何回应能源监管去中心化”为题,呼吁法律改革应支持分布式能源生产和交易,建立灵活高效的能源市场机制,确保能源去中心化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陈志峰以“氢能技术激励法律制度的完善”为题,主张通过国家规划、财政支持和全链条激励机制,推动氢能技术创新与应用,并强调氢能产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技术突破,还需法律制度的配套支持。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阮伟民以“氢能入法后的几点思考”为题,呼吁明确氢能设施的法律管理属性,完善相关法规以支持氢能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确保氢能的安全生产和高效利用。中集安瑞科能源装备业务中心欧洲部总监张振祥以“《能源法》开启氢能有质发展”为题,指出技术和法律的同步创新是实现氢能有质发展的关键,氢能法律地位的确立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荣良以“《能源法》与能源法律服务”为题,强调了能源法与环境法的交叉性,呼吁培养专门的能源法律人才,确保能源项目的合法合规运营,推动能源法在实际操作中的有效落实。

      总之,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技术创新、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是实现双碳目标和能源转型的关键。中国能源产业将在法律保障下,实现更加绿色、智能和高效发展,深度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