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学院彭德雷老师在《东方法学》发表最新成果《涉外法治视野下“一带一路”国际规则的建构》。
内容摘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一带一路”倡议进入第十年,正处于从理念提出、早期收获步入规则建构的关键阶段。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需把握“一带一路”国际规则建构面临的特殊性与新要求,实现规则的“软联通”。与现有一些区域性国际规则的建构路径不同,在“一带一路”国际规则的建构过程中,应重视“软法”建设,旨在反映各方可持续发展需求,避免过多触碰各方国内“硬法”;应重视投资法律体系的完善,为妥善解决投资争端进行规则安排;应从局部到整体、按照先易后难,推进沿线国家双边、区域法治示范区的建设,而非强调“一揽子”协定的快速达成;应强调规则的包容性,寻求各方制度的“最大公约数”而非“最高标准”。推进“一带一路”国际规则建构,形成符合各方利益的规则体系,有助于降低国际贸易和投资风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题中之义。
原文刊发信息:《东方法学》 202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