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法学院苏今老师在《光明日报》(理论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刊发表文章《促进个人信息资源有序流动》。
文章从4个部分对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的提倡展开研究,提出个人信息作为大数据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数据要素市场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对个人信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是构建数字经济社会,繁荣数据要素市场的必经之路。
文章提出,大数据资源的使用价值,一部分来自数据存量所产生的聚合性价值,一部分来源于识别特征所产生的识别性价值,首先要从个体权益保护出发发挥数据要素的作用。
其次,要从识别特征方向区分个人信息利用价值。为了将数据从要素向资产转变,应当对现有个人信息的利用价值做出区分,并针对不同利用价值构建不同的规范模式。
再次,要从有效利用角度审视个人信息保护方式。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中“守住底线、稳中求进”为原则。守住底线,规避识别风险对自然人造成的基本损害。稳中求进,将数据流通效率作为数据要素价值实现的主要目标。
最后,从有序流动目标入手细化信息利用规则。在以人为本的个人信息保护观念之下,建立数据价值意识,并坚持以数据使用效率为目标,开辟数据合理流动的空间,完善其利用体系框架,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提供支持,助力实现《“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的建立高效利用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的目标。
该研究得到了司法部课题、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课题以及我校探索基金的资助。
原文链接: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2-03/01/nw.D110000gmrb_20220301_2-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