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法治保障暨《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改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作者:摄影:审核:发布时间:2020-12-15动态浏览次数:901

     12月11日,由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主办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法治保障暨《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修改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行。来自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司法局、高级人民法院、经信委、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上海交通大学等科研院校,以及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茂律师事务所、陶氏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30多位理论界与实务界领导、专家参加会议。我校副校长李涛,科研院副院长刘海峰,法学院党委书记丁灏、院长张昱,实装处副处长、安全环保办公室主任徐宏勇,以及《化工安全教育》课程教学团队代表等出席会议。
      李涛副校长、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李彩云先后代表主办单位致辞。
      李涛对前来参会的嘉宾和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他说,华东理工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一流学科”建设大学、中国化工安全教育联盟单位,在工业污染控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价与控制等研究方向上形成了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特色和优势,致力于为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管与服务贡献力量。他希望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为专家学者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推进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促进我校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建设。
      研讨环节由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处处长丁立、我校法学院吴亮副教授主持。与会专家围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危险化学品远程监控与大数据监管”“街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功能园区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执法衔接”“事故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等5个议题开展了热烈讨论。刘海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蒋红珍教授、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高级法官陈振宇、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研究会主任曹竹平、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干部吴玉霜、陶氏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工艺安全技术总监徐新良等坐了主题发言。市经信委政策研究和法规处处长刘新宇、市人大社会委二级调研员蔡宝瑞、市人大社会委处长郑洪捷、市人大法工委四级调研员林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干部林圻、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孙晓东等与会专家们展开了热烈的探讨。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政府端与企业端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在功能上需要进行合理分工和有效衔接,应当引入强制手段有效落实企业端的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政府应当聘请专业第三方开展监控值守,对监测预警信息作出专业判断;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力量薄弱、工作不规范、业务能力不强、装备配备不足等问题,亟待在法治框架内强化镇(街道)的基层执法配置;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在明责的基础上做好尽职免责十分必要,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优化追究责任的因果链逻辑;高校实验室安全需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会上,上海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宏以及上海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立法二处处长李平还作了精彩的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