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讨会上,李瑜青教授作了《司法研究的方法反思与批判》的学术报告。他批判了在司法研究中情景研究方法、政法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和回应型司法研究方法,认为在司法的研究中学者们必须看到当你把研究对象放入自身研究方法之后,由于研究方法自身逻辑的特点使其研究可能存在某种理论上的缺陷,从而影响研究结论的科学性。
与会者认为,法治中国建设研究是今后一段时间法学界的主要任务之一。法学界应以司法改革实践中的问题为导向,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尊重客观司法规律,结合中国国情,深入研究,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