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调剂
我院所有专业不接受校外调剂,法律(法学)专业接受校内调剂。申请调剂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是法学,且学士学位是法学学位。
二、招生名额
2017年法学院各专业招生名额如下:
1、法学硕士:10名
2、法律硕士:20名,其中,法律(非法学)专业16名,法律(法学)专业4名。
三、面试
复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小组由本院5名硕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综合面试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面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
四、录取
本次录取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2~1:1.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为不合格,即<60分,则不予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1、法学: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2、法律(非法学):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3、法律(法学):第一志愿为本专业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
4、奖学金评定原则: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优先,调剂考生之间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64252003,邮箱youmeit@ecust.edu.cn,办公室:五教429。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