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9-21动态浏览次数:348

    法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录取按照学校《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录取办法》执行,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法学院接收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

 

法学

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

名额

 

7

7

3

     二、录取原则

因招生名额有限,遵循“先到先得,择优录取”原则。

本学院只接收全日制推免生。

三、考生报名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个人信息,并申报我院相关专业。

四、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发布,考生须在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内予以确认。

特别提醒:923日前到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复试通知通过邮件发送,考生须在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内回复邮件确认。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面试

2、复试内容及分值(满分100分):外语口语交流能力(10),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90)。(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研究能力、培养潜质、对本学科专业的了解程度,大学阶段学习、研究和实践经历等)。

六、复试录取流程

我院复试分1-2批进行,20161015日前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第一批复试安排:

 

1、报到: 927日上午8:30-10:00;地点:徐汇校区 五教417

报到携带材料:

1)考生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大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可以提供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以及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相关材料。

2、政策宣讲: 927日上午10:00-10:30,地点:五教433室法学院会议室

3、面试927日下午13:30,地点:五教433室法学院会议室

4、公布成绩:时间为927日当天,地点:徐汇校区五教四楼橱窗

5、确认“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01692817:00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志愿并对待录取通知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醒:通过预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我校;最终的推免生录取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7、师生互选,确认导师。

 

第二批复试安排:

是否组织第二批复试视剩余名额和生源情况待定,另行通知。

 

七、其他

本细则由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咨询或投诉可先与学院招生秘书张老师联系。

办公室:五教417

电 话: 021-64253768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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