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2015年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09-10动态浏览次数:142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就外校推免生预报名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学院简介及特色学科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是依托学校理工优势学科、突出文理交叉的新型法学院,下设法律系、能源和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法社会学研究中心、食品药品监管中心等机构。法学院现有法学专业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法理学、刑法学等五个硕士点;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授予点;法学、知识产权第二学士学位两个本科专业。法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14人,教授6人,副教授13人,有海外留学经历的10人,国内外兼职教授16人。

    2012年获得“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建设立项。学院在学校的鼎力支持下,依托学校学科优势背景,加强学科建设,强化学科交叉特色,法律硕士(非法学)突出“专利法研究”的学科特色,培育“食品药品监管法”新的特色学科领域,适应社会对高端法学人才的需要,为上海的知识产权(专利)服务机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识产权政府管理机构、食品药品政府监管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研究机构等培养紧缺的知识产权(专利)、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
  法学院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能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三、预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92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预报名。
  网址:http://59.78.108.51/tm2/(考生如在本网站报名操作过程中有问题,请将具体问题发送到jhhuang@ecust.edu.cn)。
  我院所有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法学(代码030100)、法律(法学)(代码035102)、法律(非法学)(代码:035101)。

四、预报名信息填报
  推免生的预报名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便于考生与导师之间的多方面深层次的沟通和了解。通过考生信息的预报名,我院导师能够提前了解考生的学科背景、学术水平,以及本科期间的综合表现,提高接收推免生的工作效率,确保选拔出高质量的优秀生源。
五、注意事项
  1. 预报名仅作为我校充分了解考生的途径之一,有意向报考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的考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报考我校。
  2. 华东理工大学本校推免生不需要预报名。
  3. 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活动并考核合格的学员,不需要进行预报名;在获得本校推免生资格后,夏令营学员可直接与学院负责招生的老师联系,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确认接受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后,即可被我校录取;不需要再次参加我校10月份举行的接收全国推免生的面试工作。
  4. 由于某些原因错过预报名的考生,仍可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我校10月份举行的接收全国推免生的面试工作。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预报名无效:
  (1)未在教育部指定的网站(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或未确认接受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
  (2)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发现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4)其他特殊情况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联系方式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
  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3768 张老师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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